关于开展2017年“双师型”教师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0-24 09:02:16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35

各位老师:

  上海嘉定职业教育集团将实施2017年“双师型”教师培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

  在编在岗的专兼业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为达到岗位要求,学校安排的业务进修和职业技术资格培训的部分费用。

  二、资助对象条件

  1.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内获得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质或职业技能培训教师资质。

  2.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质,在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因实习指导需要,参加本科及以上的相关专业进修取得结业证书。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2017年6月23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继教院刘慧筠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