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度继续有效)
日期:2017-10-18 00:00:00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91
“双师型”教师培养资助管理办法
为实现我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建设一支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型队伍,特制定了“双师型”教师培养资助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
在编在岗的专兼业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为达到岗位要求,学校安排的业务进修和职业技术资格培训的部分费用。
二、资助对象条件
1.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能结合所承担的理论教学课程,能独立承担实践教学指导。
2.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质,参加本科及以上的相关专业进修取得结业证书。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申报材料:
1.培养“双师型”教师资助申报表;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时间待通知。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