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工艺驱动智能制造示范中心建设--数控实训室三期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0-08-12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5


 招标编号:GS-2020-12

各公司厂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就 “数字化工艺驱动智能制造示范中心建设--数控实训室三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设备需要

1.项目名称:数字化工艺驱动智能制造示范中心建设-数控实训室三期建设

2.招标内容:购置炮塔铣床2台、650立式加工中心1台、若干设备附件,按机床安装位置要求铺设电缆及调试。

3.品牌与型号要求:2台四号炮塔铣床品牌不做要求,能满足教学实训要求优先。650立式加工中心品牌也不做要求,但投标方需在标书中附图机床的操作面板照片,以符合教学使用的机床操作面板优先。

4.设备技术需求

   (一) 四号炮塔铣、附件、安装环境改造工程等相关技术要求

  (1)四号炮塔铣床

型号

M4

工作台尺寸

254*1270

行程

 左右(X)

760

前后(Y)

405

上下(Z)

400

主轴行程

127

主轴

速度

70-5440rpm(16速)

锥度

R8

马力

3HP

最大工作台负荷

350

主轴端面至工作台面最大距离

430

机床尺寸

≤1600*1730*2200

机床重量

≤1250KG

    (2)机床附件增配(针对每一台机床)

    ①要求增配X\Y数显行程装置,移动显示分辨率精度≤0.005mm。

    ②要求增配X轴自动走刀器。

    ③要求增配高精度机用平口钳,钳口开度≥150mm。

  (3)对安装落位的特殊要求

  安装落位环境描述:2台机床均安装于机电实训中心数控实训室,由于原设备的安置,场地空间紧促,需将原部分机床移位后,腾出空间。

  投标方和中标方需负责以下安装落位要求:

       ①卸电后,移位4台原数控车、数控铣机床至指定区域(50米内)。

       ②将移机后裸露的管线、电缆按安全规范要求处理。

      ③负责新机落位至指定区域,按规范要求铺设电缆,安装调试。

   (二)650立式加工中心、附件、安装环境改造工程等技术要求

   (1)650立式加工中心

项目

规格

工作台

外形尺寸(W×L)(mm×mm)

500×800

T型槽(mm)

3-18(H8)

T型槽间距(mm)

144

最大承重(kg)

350

主轴

主轴锥孔

BT40

主轴功率(kW)

7.5/11(FANUC);

主轴转速(r/min)

8000

拉钉型号

MAS 403 P40T-

行程

左右行程(X向)(mm)

600

前后行程(Y向)(mm)

500

上下行程(Z向)(mm)

500

加工范围

主轴中心至立柱导轨距离(mm)

560

主轴端面至工作台面距离(mm)

110-610

进给(直联)

最高进给速度(X/Y/Z)(mm/min)

10000

快速移动速度(X/Y/Z)(m/min)

32/32/20

X、Y、Z轴电机功率(kW)

≥1.8

刀库

刀库容量(把)

24圆盘刀库

最大刀具重量(kg)

8

最大刀具尺寸(mm)

Φ80×300

其他

电源(kVA)

15

机床毛重(kg)(VMC)

6000

机床净重(kg)(VMC)

5500

气源流量(L/min)

250

气压(MPa)

0.5-0.7

体积(长×宽×高)mm

2500× 2300×2300

     (2)附件增配

附件配置

附件

参考型号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排屑器

螺旋式自动排屑器

机床左侧

2

 

2

运屑车

带排水阀型

 

2

 

    (3)对机床操作面板的要求

            机床的操作面板要符合职业教学特点要求。

    ①进给倍率开关、主轴倍率开关必须为旋钮式。

    ②所有操作按钮建,必须自带键内指示灯。

    ③优先选用与机电实训中心原有数控加工中心一致或相近操作面板布局的机型。

    (4)负责安装落位、气电布线工程
 二、投标方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3.具有维护、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要求增加对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三、设备报价

1.报价单位应根据设备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

2.进行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设备图样,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

四、交货时间

中标厂商须在合同签约之日起15天内保质保量交付所有设备和附件。
   五、验收方式

项目完成后,由买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预验收。卖方保证系统的性能与合同相符。卖方负责派工程师到用户现场免费进行系统的安装调试,在系统整体建设完成后,买方认为合格后,签订验收报告。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3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65%。校方预留5%质保金(12个月)。(注:12个月后将质保金5%付款给卖方)
 七、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根据不同项目投标方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投标方必须提交质保期结束后的售后服务方案。
 八、供货方式

中标单位与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购货合同,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设备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调试合格,送货、安装、调试等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九、投标书内容及要求

投标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正本或副本。投标单位不得串标、围标和陪标(如一家投标单位送三份标书或三份标书封面格式和字体完全相同等),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并取消此单位的投标资格。

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并在外层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书、投标分项明细表。

  2.投标方资质文件、资格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正反面)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原生产厂商授权书正本及复印件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质量、服务保证承诺书等。

  4.技术服务与培训,履行合同所配备的管理、技术人员清单。
 十、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请在2020年8月23日下午14:00前将标书送达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设备管理处。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恒荣路200号行政楼219室,邮编201806  

请在封面注明招标编号

1.联系人:  朱老师   电话:021-60675958-1034

2.技术负责人: 金老师   电话:021-60675958-7058   电子邮箱:459998306@qq.com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设备招标领导小组

2020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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