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若干意见(修订)
日期:2020-06-10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7

 

为了保持领导干部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使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本学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

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在年度末进行,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出席对象

正、副院长(党员);正、副党委书记。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检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执行、完成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有关内容和任务的情况。

6.其他重要问题。

会议要注重联系思想、联系实际、联系个人、自我剖析,解决带有普遍性、比较突出或群众反映大的问题。民主生活会对反映出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必要时,向全体党员通报情况。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进行。

1.会前准备阶段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会议召开日期和会议的中心议题,并报上级党组织;

(2)结合中心议题,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组织部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访谈,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汇总提交党委研究,提供相关领导作民主生活会准备;

(4)听取意见范围:各系(部/院)、党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学生会代表;根据需要还可以扩大到部门副职及以下教师、职工、学生代表;

(5)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中心议题和需要学习的文件应该提前1周书面通知出席人员,同时报上级党委派员参加。

2.会议召开阶段

(1)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围绕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避免将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和研究部署工作会议;

(2)会议由党委书记负责主持,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反映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纪委、组织部听取群众意见的汇总,引导大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畅所欲言交流;并结合群众意见,集体和个人总结经验教训,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因故缺席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在会上宣读,会后将会议情况向缺席人员传达。

3.会后工作阶段

(1)公布集体和个人整改措施,供党内外群众监督;

(2)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

(3)定期检查整改情况。

五、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1.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目的在于交流意见,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2.端正民主生活会的会风,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既要敢于解剖自己,主动检查自己的缺点与错误,更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批评别人。会议成员要诚恳接受他人的批评和帮助,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书记、院长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选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将会下个别谈心和会上集体交心有机结合起来。讲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个别谈心方式针对性要强,是消除成见,解开思想疙瘩的好形式;集体交心的方式,有利于解决一些在班子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加强班子内部的集体监督。因此,要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以增强民主生活会效果。

六、监督检查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主要问题,院领导班子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的责任,后果严重的按中央纪律检查会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本意见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知书

出 席 人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中心议题:

 

学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