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继续有效)
日期:2020-05-16 10:10:2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2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精神、中共上海市教卫委员会《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意见》的工作部署,为切实推进和落实我院党务公开工作,经党委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三)基本原则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的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二、主要内容

(一)全局工作方面

1. 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部署等情况。

2. 党委总体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任期、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等。

3. 党委重要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党组织讨论、研究制定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的决定和部署、落实等情况。

4. 党代会情况。党代会筹备工作、召开会议、代表履职情况、党组织工作报告、党组织接受评议结果等情况。

5. 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责任制、开展述职述廉、年度考核评价、开展政治理论和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端正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思想建设方面

1. 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及其实施落实等情况。

2. 宣传教育情况。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等宣传教育情况。

3. 思政工作情况。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情况。

4. 文明创建情况。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等创建情况。

(三)组织建设情况

1. 党组织机构情况。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等情况。

2. 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干部选任条件、程序、结果等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干部交流、转岗等干部培养锻炼情况,有关干部管理制度执行落实。

3. 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奖惩、流动党员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情况。

4. 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人才工作的规划,人才工作项目及其工作结果等情况。

5. 党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

(四)作风建设方面

1. 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2. 实施民主管理情况。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制度,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民主党派组织、学术组织和党代会代表等作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情况。

3. 行风建设情况。推进院务和学院办事公开情况,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便民服务情况,学生、社会群众关心的其他行风建设情况。

(五)制度建设方面

1. 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建设情况。

2. 组织、干部、人才工作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制度,二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党费和党的工作经费管理制度等建设情况。

3. 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对党员、干部、教师、职工、学生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对外宣传的工作制度等建设情况。

4. 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及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制度规定,受理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建设情况。

5. 其他有关制度规定建设情况。

(六)反腐倡廉建设方面

1.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

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对领导干部和部门开展责任分解、实施、考核、追究等情况。

3. 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执行礼品登记上交、有关事项报告、廉洁自律规定,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情况。

4. 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开展批评教育,实施谈话制度,开展工作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情况。

5.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行风建设等情况。

6. 查处信访举报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

(七)其他方面

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方式和程序

(一)公开方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学院实际,本着“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操作原则,通过情况通报会、专项工作会议、征求意见会等会议方式予以公开;通过文件、简报、通报、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方式予以公开; 通过校园网方式予以公开并进行互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它公开形式。

(二)工作程序

1. 制定目录。院党委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党务公开试点运行。院党委按照上海市教卫党委制定的党务公开目录实施;院内二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党委负责制定。

2. 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学院把校园网作为目录公开的载体;学院党务公开的整体工作,按照党务公开目录所规范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实施。

3. 收集反馈。学院明确以党委组织部门为主,认真听取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 归档管理。学院各责任部门,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保障制度

1. 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

2. 依申请公开制度。除已经实施党务公开的事项外,党员按规定向党委申请公开其他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学院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3. 监督检查制度。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4. 考核评价制度。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五、组织领导

院党委要充分认识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