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嘉定职教集团“双师型”教师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0-12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8

  上海嘉定职业教育集团将实施2019年“双师型”教师培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

  在编在岗专兼职专业教师或企业实习指导教师为达到岗位要求,参与学习培训的部分费用。

  二、资助对象条件

  1. 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内获得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质或职业技能培训教师资质.

  2. 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质,在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因实习指导需要,参加本科及以上的相关专业进修取得结业证书。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2019年6月27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招就办张萍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