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青浦校区空乘实训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03 10:20:3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8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青浦校区空乘实训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2021 -20


各公司厂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就“青浦校区空乘实训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设备需要

1.项目名称: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青浦校区空乘实训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内容

吸顶式空调:

柜式空调:

二、投标方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3.具有维护、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设备报价

1.报价单位应根据设备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

2.进行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设备图样,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

四、交货时间

中标厂商须在合同签约之日起20天内保质保量交付所有设备和附件。

五、验收方式

项目完成后,由买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预验收。卖方保证系统的性能与合同相符。卖方负责派工程师到用户现场免费进行系统的安装调试,在系统整体建设完成后,买方认为合格后,签订验收报告。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3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65%。校方预留5%质保金。(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将质保金5%付款给卖方)

七、供货方式

中标单位与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购货合同,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设备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调试合格,送货等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八、投标书内容及要求

投标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正本或副本。投标单位不得串标、围标和陪标(如一家投标单位送三份标书或三份标书封面格式和字体完全相同等),一经发现作废标处理,并取消此单位的投标资格。

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并在外层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书、投标分项明细表。

2.投标方资质文件、资格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正反面)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原生产厂商授权书正本及复印件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质量、服务保证承诺书、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清单和价格表等。

4. 技术服务与培训,履行合同所配备的管理、技术人员清单。

九、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请在202199日上午1000前将标书送达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卫处。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恒荣路200号后勤保卫处102办公室,邮编201806   请在封面注明招标编号

1.联系人:  周老师   电话:021-60675958-7103

2.技术负责人: 徐老师   电话:021-60675958-7065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2021 09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