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守则
日期:2019-10-21 00:00:00  发布人:hqbwc  浏览量:32

入住的学生,需要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宿舍管理规定,遵守统一作息时间,爱护宿舍设施,积极参与宿舍文明建设,做到文明宿舍,倡导“十要十不要”。

十     要

  • 宿舍成员要积极向上,关心国家大事。
  • 同学间要互帮互学,关系融洽。
  • 要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
  • 宿舍成员要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 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 宿舍文化建设要有氛围、有特色。
  • 要制定宿舍文化公约,各项制度健全并认真落实。
  • 宿舍内要整齐清洁,内务卫生检查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
  • 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无扰乱公共秩序或朝楼下乱扔杂物等行为,不擅自在外租房和留宿外人,不违章存放和使用电器,支持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 要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的一切设施,节约水电。

十   不   要

  • 不要非法存放管制刀具和器械。
  • 不要违章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毯、电热杯、电饭煲等电加热器具;不要存放和使用煤油灯、酒精炉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要使用明火进行照明(如熄灯后使用蜡烛)或焚烧物品。
  • 不要在宿舍建筑内向外扔抛物品、火种等,危及他人安全。
  • 不要在宿舍内进行私拉乱接电线、乱拉头灯,以及任何危险的电路私接和改造活动。
  • 不要在宿舍熄灯后,在楼内高声喧哗、起哄吵闹、弹奏乐器,或使用视听设备,妨碍他人休息。
  • 不要擅自留宿他人、转让或出租床位。
  • 不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外租房或夜不归宿。
  • 不要在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
  • 不要在宿舍内发生违纪行为,宿舍成员要加以制止或报告。
  • 不要违反学校关于宿舍(公寓)管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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