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纪律管理若干规定
日期:2015-10-29 11:11:46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21

  课堂是教师传授知识、学生学习知识的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学院最重要的一个教学环节,良好的课堂秩序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广大师生的共同要求,是学院校风与学风的重要体现,维护正常课堂秩序是每一个教师和学生的共同职责。

    一、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应提前到教室,准时上课,不提前下课。上课时关闭手机与BP机等通讯设备。仪表穿着要符合职业要求。

    2.任课教师负责每堂课的考勤工作,应按学院的统一要求将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情况等记录并签名在学院规定的《教学课堂情况周报表》上,由班长或值日负责同学保管。

    3.任课教师必须做到管教管导,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任课教师对于上课学生的违纪行为必须及时提出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采取警告、责令其离开教室等措施加以制止,对于多次严重违反课堂纪律又不听劝告者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报教务办备案。

    二、上课学生

1.上课学生必须准时到教室上课。迟到学生应经过任课教师同意才能进入教室听课;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学生作旷课处理。迟到二次作一次旷课纪录。上课学生未经过任课教师的同意不准早退,擅自离开课堂15分钟及以上的作旷课处理。

2.学生上课时不准喝饮料、吃食物;教室内严禁吸烟、乱扔纸屑杂物和随地吐痰,严禁在课桌椅上涂写任何字画。

3.学生上课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入座(混班上课由相关班主任划块排定座位)。

4.正式上课前班长(或混班值日班长)应喊起立向上课教师致意。

5.学生上课时应专心听讲,做好笔记,自觉保持教室安静,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准讲话、交头接耳,不准做小动作、做与学习本课程无关的事情。

   6.学生上课时如果有违纪行为应自觉接受教师和同学提出的批评,服从任课教师的批评教育和制止违纪的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课堂纪律并造成一定的影响,又不听劝告者学院可视其违纪性质及认识态度给予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

    三、上课考勤

    1.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班长(或负责学生考勤的班干部)应主动向任课教师提供本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由任课教师将缺勤学生的姓名纪录在学院规定的考勤表上,并签名。

    2.班长(或负责学生考勤的班干部)负责及时(到教务办)领取考勤周报表,班长(或负责学生考勤的班干部)课前应主动将考勤表交给上课教师进行考勤,课后应主动及时地了解学生缺勤的原因,并按学院的规定将缺勤按公假、病假、事假、旷课等定性,报请班主任批准签名后纪录在考勤周报表上。各班按考勤周报表出勤情况汇总在月统计表上,由班主任审核签名后,每月5日前将月汇总表(周出勤表附后)交到教务办公室。

3.对于旷课累计到学院规定应给予行政处分课时数的学生,学院的有关部门将及时地根据学院的有关条例以及该生的情节和认识态度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决定。

四、上课教室

    上课学生应自觉保持教室的整洁,建立教室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应在课后及时擦黑板,打扫教室;值日生应督促学生始终保持教室内黑板、地面和抽屉内的清洁;值日生应最后离开教室,并负责教室内的关灯、关电风扇、关电源及关门窗等工作。

核发:0 点击数:21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