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图书外借管理规则(2021年继续有效)
日期:2020-09-25 00:00:00  发布人:tsg  浏览量:43

一、流通书库图书凭本院一卡通借阅,学生最多5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教职工15册,借期60天,可续借(以不影响他人阅读为限)。

二、外借图书应按期归还,逾期还书者不能继续借阅图书。

三、确保国家资财不受损失,外借图书如有遗失、污损、划线、撕页、挖剪情况都需按章赔偿。图书丢失的处理方法(以下方法任取其一),一是告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图书遗失,工作人员按规定确定赔偿金额,开出赔偿单(赔偿金额为书价加图书加工费5元),读者去学院财务处凭单缴纳赔偿金,回执交图书馆,办理遗失图书的注销替换和清还手续。二是自行购买与遗失图书完全一致的图书,赔偿图书加加工费5元/册。借书处工作人员检查新书与遗失图书信息是否相符,办理遗失图书的替换和清还手续。

 四、不得带包进入书库,私人图书和在本馆已办外借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入书库,未办理手续带书出馆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将上报学院建议予以处分。

五、凡职工调离、学生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

 

 

图书馆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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