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0-31 13:04:12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11
各部门:
2016年度教师及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审议工作即将组织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审议对象的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本次将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审议。
1.本次将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审议。
2.2016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3.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二、关于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审议材料的要求
各有关学校人事部门应严格按市教委印发的《<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94号)文件的相应要求,受理申报审议的材料。
三、关于未通过审议对象重新申报审议的问题
2015年度及以前未通过审议的专业技术人员要重新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审议,按规定必须提供审议否决后符合规范的新材料,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正式受理。
四、关于收费标准和交付办法
2016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审议费每人600元(材料2套),随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交付。
五、关于时间安排问题
1.2016年9月6日起可到人事处领取表格,准备资料,申报材料与2016年9月23日之前送交人事处。
2.2016年9月26日~10月7日,学院组织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人事处统一上报。
3.2016年12月评议组组织学科组专家进行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的评议。
4.2016年12月反馈评议结果。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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